浙江一银行被罚超千万,时任行长等三人被点名!
7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披露多张罚单,其中浙江稠州商业银行(下称“稠州银行”)上海分行因14项违法违规事实,被处以总计1085万元的罚款,同时三名相关责任人被“点名”。
合计被罚1105万元年内多次被罚
据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稠州银行上海分行存在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违规提供政府性融资;流动资金贷款违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未按规定监测经营性物业贷款使用情况;个人贷款资金违规用于禁止性领域;个人消费贷款违规用于置换他行按揭贷款;个人贷款贷后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存贷挂钩;个人贷款业务支付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流动资金贷款支付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委托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承兑保证金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未经任职资格许可实际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
时任浙江稠州商业银行上海分行风险总监冯健荣,对该分行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负有直接责任。被给予警告并罚款5万元。
时任浙江稠州商业银行上海分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陈锦锋,对该分行违规提供政府性融资、流动资金贷款违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个人贷款资金违规用于禁止性领域、个人消费贷款违规用于置换他行按揭贷款、个人贷款贷后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委托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负有直接责任。被给予警告并罚款15万元。
时任浙江稠州商业银行上海分行行长王宏,对该分行员工未经任职资格许可实际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负有直接责任;被给予警告。
以上罚款金额合计达1105万元。
事实上,这并非稠州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年内第一次接到监管罚单。2024年7月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披露,浙江一银行被罚超千万,时任行长等三人被点名!浙江稠州商业银行温州分行因贷款五级分类不审慎;为无实际生产经营异地借款人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等五项事由被监管罚款165万元,时任该分行行长助理郑巧弟被警告。
去年营收净利“双增”年内吸收合并两家村镇银行
资料显示,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前身为义乌市稠州城市信用合作社,成立于1987年6月25日,2002年为浙江省获准保留的四家城市信用社之一,2005年12月份完成股份制规范化改造,依法设立浙江稠州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共设有分行(管理部)15家,并发起设立了浙江稠州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及9家村镇银行,机构遍布全国9省(直辖市)。截至2024年3月末,该行母公司口径下资产总额3211.56亿元。
经营能力方面,去年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实现营业收入为98.99亿元,同比增长17.34%——事实上,该行营收已连续三年增长,2021年-2023年,该行的营收分别为75.98亿元、84.36亿元、98.99亿元;去年,该行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98亿元,同比增长6.6%。资产质量方面,截至报告期末,该行不良贷款率为1.41%,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
另外,稠州商业银行正在进行资源整合与兼并优化,不久前刚刚吸收合并了两家存在银行。6月18日,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发布了关于吸收合并舟山地区两家村镇银行的公告。
公告显示,为进一步整合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资源,优化机构网点布局,为属地客户提供更为丰富的金融服务,经稠州银行及其位于浙江舟山地区的两家村镇银行暨浙江岱山稠州村镇银行和浙江舟山普陀稠州村镇银行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稠州银行以收购并新设分支机构的方式吸收合并两家村镇银行。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上述两家村镇银行将注销法人资格,新设为稠州银行分支机构暨稠州银行舟山分行下属支行。